上首简讯 ∣ 上首律所助力第二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 共襄学术盛宴
作者: 上传时间:2025-09-08 14:25:33
2025年8月9日至10日,第二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圆满举办,论坛以“贿赂犯罪的刑事治理”为主题,邀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家学者和律师共聚一堂,共同探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前沿或疑难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湖北、四川、云南等12个省市政法单位、院校、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共260余人参加论坛。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车浩,昆明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唐家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委员李擎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伟强主持。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杜晓秋、黄雯、张佩军、王洪国、魏琳、刘贵花、程翀律师应邀参加此次论坛,杜晓秋律师作为受邀嘉宾参与本次论坛控辩审学对谈,针对贿赂犯罪实体问题进行了发言。
主旨演讲环节,张晓津围绕 “贿赂犯罪的刑事治理”,阐述了2024年贿赂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了如预期收益型、商业机会类、投资经营类等新型贿赂犯罪认定与约定性受贿、代持受贿、收受银行卡等犯罪形态认定的常见争议问题,介绍了坚持依法从严的办案导向、严格证据审查把关、促进统一司法认定规则、协同开展贿赂犯罪源头治理等高质效办案做法,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实践视角与思路,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与专业路径。
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论坛第一单元的研讨围绕“新型隐性贿赂的司法认定”展开,陈兴良聚焦借贷型受贿这一新型贿赂形式,从类型划分入手,探讨了借款型、放贷型受贿的司法认定逻辑,明确了区分正常借贷与受贿的核心标准。王晓东则结合反腐败斗争态势,分析了新型隐形贿赂的整体特征与多样表现形态,梳理了司法认定中的关键难点,并从制度完善、技术应用、国际合作等层面提出了应对方向。两位专家的报告围绕新型隐性贿赂的认定与治理,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勾勒了核心路径,为司法实务提供了重要参考。
与谈环节,两位专家结合主题报告内容,从实务层面为新型隐性贿赂的司法认定提供了思路。马谨斌从司法办案视角出发,结合地方实践指出新型隐性贿赂呈现的特点,其本质是混淆刑事与民事法律边界,强调处理时需秉持实事求是原则,恪守罪刑法定,平衡相关程序。王兆峰聚焦商业机会类新型贿赂,探讨了其认定中的关键问题,如获利性判断、与职权的关联性及经营行为界定等,强调需严谨区分以确保认定准确。
论坛第二单元 “贿赂犯罪形态的司法认定” 主题报告中,黄祥青聚焦贿赂犯罪既未遂形态的认定,重点探讨了认定标准的确立思路,以及行贿人代持、形式与实质分离等具体情形的处理原则,强调从实际出发把握认定逻辑。车浩则围绕约定受贿的认定展开,比较了既遂论、未遂论、预备论三种观点,认为预备论更契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着重分析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价值与意义。
与谈环节,两位与谈人从司法实务与辩护视角展开交流。张澎围绕贿赂犯罪形态认定,强调需结合刑事政策把握从严导向,关注认定标准的严谨性与公众认知的契合性。李春光则从辩护角度,探讨了形态辩护的价值与路径,关注未完成形态等具体认定问题。
在论坛控辩审学对谈环节,参与嘉宾围绕贿赂犯罪实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谈聚焦商业机会型受贿的认定等核心议题,探讨了商业机会的属性、自营商业机会的受贿判定标准,以及与相关罪名的界限等关键问题,从权钱交易本质、风险与市场因素、职权影响等维度展开分析。对谈过程中,各方观点碰撞交融,既展现了对实务难题的深入思考,也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整体氛围专业严谨且富有建设性,为贿赂犯罪实体问题的司法认定提供了多元视角与思路。
于改之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此次论坛聚焦贿赂犯罪刑事治理,选题具有极强的前沿性、战略性和现实性,针对新型隐性贿赂治理等难题展开研讨,回应了新形势下的司法实践困境,搭建了理论与实务、中央与地方、体制内外沟通的桥梁,呈现出跨界融合、问题导向、凝聚共识的特色,既有高屋建瓴的宏观指引,也有具体细致的实务分析,为破解相关司法难题提供了重要理论与实践参考。
8月10日的主旨演讲环节,许永安围绕贿赂犯罪的立法相关问题,阐述了贿赂犯罪刑法立法的历史脉络与现状,立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以及贿赂犯罪立法中涉及的关键问题等,同时还谈及与国际反腐败公约的衔接等方面的内容,为与会人员理解贿赂犯罪的立法逻辑与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视角。
第三单元 “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 主题报告中,张翠松从监检衔接的基本情况、程序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证据衔接中的相关问题等方面,梳理了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的现状与难题,为完善该机制提供了实践层面的思路与参考。
与谈环节,曾粤兴从提高诉讼效率与保证诉讼安全的平衡、检察机关与监委的协作关系等展开,探讨了机制衔接中涉及的立法灵活性及关键环节的优化方向。施长征结合实务经验,分析了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的重要性、当前现状与不足,并就如何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等提升衔接质量提出了思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
以“贿赂犯罪的程序问题”为主题的控辩审学对谈环节,主持人与六位嘉宾围绕程序实践中的关键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对谈聚焦监检衔接中的程序衔接问题,探讨了不同阶段程序转换的合理性与规范化路径,深入剖析了证据审查认定中的程序规范与实操难题,同时围绕贿赂犯罪证明标准的把握等核心方面展开讨论。现场氛围热烈而不失严谨,各方视角碰撞间,偶有的会心笑声舒缓了思辨的紧张感,整个环节既闪现观点交锋的火花,也凝聚着共识达成的默契,充分彰显了法律人对程序正义的共同追求,为贿赂犯罪程序问题的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多元且务实的思路。
闭幕式上,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永华对主办、协办单位及与会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论坛围绕“贿赂犯罪的刑事治理”,从司法认定、政策把握、办案衔接、立法完善等多维度进行了探讨交流,既有对司法实务问题的深入剖析,又有对解决问题的深度思考。并强调惩治贿赂犯罪等腐败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公正;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协作配合。
“众人拾柴火焰高,每一位参会的嘉宾都是对我们国家法治建设充满信心,也愿意为之努力的理想主义者,所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车浩教授对所有参与论坛的嘉宾表示感谢,并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深层治理及完善我国贿赂犯罪刑事法网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建议。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构建严厉的反腐败刑事法网是必然要求。第二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已圆满落幕,两天时间里,各界专家学者与实务同仁齐聚一堂,碰撞思想、凝聚共识,既沉淀了理论智慧,也提炼了实践良方。大家将把论坛成果积极应用于实践,强化执法司法力度,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根基。期待明年再聚滇池之畔,共话法治新篇。
文章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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