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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谁带离婚时抚养权就一定归谁吗?
作者:昆明律师  上传时间:2019-10-23 10:15:36
案情简介
林某(女)与赵某(男)是同村人,俩人十八九岁就谈起了恋爱,刚到可以登记结婚的年龄就登记结婚了,由于学历不高,俩人工作都不稳定,赵某家给了小夫妻俩买了一辆货车,赵某跑长途运货每月收入还不错,能够维持小家的基本生活,两年后生了一个儿子,生活压力比之前大了很多。由于长期在外跑运输,年龄不大又爱玩的赵某一休息就去赌博,和赌友在一起偶尔还吸食“k粉”等毒品,最终卖了货车还赌债,家里没有了收入,林某只能把一岁多的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带,自己找了份工作维持家计,而赵某没有了货车,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更加堕落,除了打麻将就是和朋友去酒吧喝酒,整日无所事事。
林某劝说多次,赵某不但不改还经常因此吵架,甚至动手打林某,林某忍无可忍提出离婚,但赵某威胁她离婚可以,孩子以后永远都别想见,也别想带走。赵某父母知道儿媳妇有想离婚的念头后就把孙子的出生证,户口本等收了起来,对林某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处处给脸色,故意为难。林某不堪忍受搬了出去,自己租了个小屋住下,赵某及其父母从此不让林某见自己的儿子,林某实在是舍不得年幼的儿子,多次找赵某及其家人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男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请被法院驳回。半年之后林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诉请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

【代理意见】
庭审中,赵某同意离婚,但是认为孩子一直都是由自己的和自己的父母抚养,孩子与父亲和爷爷、奶奶的感情更深,并辩称孩子母亲(林某)从来不来看孩子,对孩子莫不关心。
我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如下:
一、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是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更有利于原被告将来的生活。具体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虽是自由恋爱结婚,但谈恋爱时年纪尚小,结婚时原告只有22岁,并没有完全理解婚姻中除了感情,更多的是现实生活的种种机遇和困难,以及有了孩子之后的为人父母的责任,被告婚后生活中出现的种种恶习,是造成这段婚姻无法挽回的主要原因。
夫妻之间良好的关系是相互扶持,相互成就,而被告在结婚后贪图玩乐,经常在外面赌博,喝酒,夜不归宿,甚至还染上了吸毒的恶习。有了孩子之后,被告依然恶习不改,还把用于挣钱养家的车卖了还赌债,原告不得已把一岁多大的孩子交给被告母亲帮忙照顾,自己找了一份工作来挣钱养家。
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原告的不堪重负和失望,但是更让人心寒的是被告的变本加厉,不但不改自身毛病,还动不动就动手殴打原告,最严重的一次是原告通过报警才让被告停止暴力,面对这样的生活,原告下定决心离婚,为的是双方都能重新开始,不好的婚姻勉强维持下去双方都身心俱疲,孩子每天看到听到的也都是关于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和纠缠。与其大家都不能放下纠纷,全家人都跟着操心,烦心,不如成全彼此,去找各自新的生活。
二、将小孩的抚养权判归原告,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具体理由如下:
、被告无正当收入,且有赌博、吸毒的不良习性,作为孩子的父亲,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利于孩子成长。虽然小孩在一岁之后就由被告的母亲照顾,但这是因为原告要工作,家庭条件不允许原告在家当全职太太,被告既不工作,也不照顾孩子,所谓的孩子是被告和被告母亲照顾,事实上就是孩子奶奶带孩子,爸爸在旁边玩自己的,这种陪伴是无效陪伴,反倒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
、原告品行端正,有正当职业,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原告,小孩可以由原告及外公外婆细心照料。母亲积极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对孩子来说是很好的榜样,虽然不能实时陪在孩子身边,但是良好的生活环境,母亲一家人家人良好的家风,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给孩子带来的,是不可计量的正面影响,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综上,根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孩子应归原告方抚养。故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行使抚养权较为妥当。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案例评析】
本案中争议较大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孩子不满2岁的话一般是由母亲抚养。2岁以上,法院会先选择比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环境一方来抚养孩子,所以作为代理人就需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分析当事人有哪些情形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并客观陈述,但是很多普通人自己并不清楚何为“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在这里简单总结几项:
1)孩子生活环境,如住所及受教育的环境。(2)父母的生活习惯,工作性质;(3)父母经济条件,父母的经济条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也有一定影响,如果有一方经济条件确实太差,无法给孩子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话,抚养孩子也不现实,对孩子也不利。
【结语和建议】
生活不易,经营婚姻也不易,不少人对离婚有诸多误解,比如:一方威胁对方绝对不离婚,要故意拖着对方,让对方不能好好过日子,或者威胁对方想离婚就见不到孩子之类的,或者威胁对方要离婚就净身出户等等,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没有离不了的婚,只是起诉离婚的话,第一次起诉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除非出现法定应该准予离婚的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如果婚姻确实无法持续,协商调解都无果的话,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选择司法途径,诉诸法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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