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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维权故事(八)
作者:刘永平  上传时间:2018-05-04 15:08:12
 
前情提要
        2000年刚出来做律师,这年4月帮助源口乡的村支书沈南在珠海打工的儿子处理其工伤纠纷。于是在我经历了珠海的维权之路后,现在又开启了上海的维权故事。2000年8月我来到上海长兴岛,处理唐庆福小儿子的交通事故纠纷。从警署出来唐庆福领到了25000元的预付医疗费应急,等待复议申请期间我回到家中,却未想到,交通事故责任复议书下来,责任划分并没有改变。于是,我们到宝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篇(四)

        过了几个月,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小孩属一级伤残,与植物人同等。唐庆福将具体数据填上已经准备好的起诉状,递交给宝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免收其诉讼费,一个月左右法院通知开庭。

        本案由三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庭审中我陈述了肇事者应当承担本次交通事故责任的理由和事实,并申请法院测算车速和勘验现场。肇事方及其代理人坚持认为宝山区公安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他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004年以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依据事故责任划分来赔偿,对负全部责任的行人,法院可适当考虑要求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由于肇事者坚持不赔偿,庭审结束时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开完庭,照例是当事人与代理律师查看庭审笔录和签字确认笔录。被告方很快的签字走人,我还在查看笔录,这时审判长走过来,招手示意我走到一旁,审判长小声地对我说:“刘律师,你说的我们都听清楚了,说得也很有道理,但我们宝山区法院没有不采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先例,这小孩的事难呀。”我一听,全身的劲都泄了,慌乱中只回了一句,“谢谢法官。”

        签完字,浑浑噩噩的走出法院大门,唐庆福追问:“情况怎么样?”我不想让他情绪波动太大,就说:“情况如何,现在没法确定,回到岛上再商量吧。”

        回到岛上,唐庆福兄弟都过来了,追问情况怎么样?我说:“审理本案的审判长说他们法院没有改变交通事故责任书责任划分的先例,说这事情难办。审判长应当是告诉我们这个案件他们只会按照交通故责任书划分的责任判决。”我的话还没有落地,就听见“呯”的一声,原来是唐庆福狠狠地用拳头砸在桌子上,看着他那副因痛苦而扭曲的脸,我连忙说:“不用太担心,有办法可解决的,毕竟这审判长从内心上是支持我们的,不然他不会私下说出他的顾虑,明早我会给你一个答复。”
 
        晚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唐庆福那悲痛无助的脸,该怎么办?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会怎么样?万一唐庆福想不开,一时冲动又会怎么样?国家正推行法院院长重大案件错案追究制 ,规定法院判决不公造成重大事故,法院院长会被免职。想着唐庆福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谁能保证他不做出格的事,不如我用律师的名义写封信给院长,想到这,我赶紧翻下床头,奋笔疾书,写下:

尊敬的宝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我是湖南省偏远县城的一个律师,在百忙之中打扰你,敬请原谅。有一事我不能不向你报告, 这事与你院处理的一个普通交通肇事案有关,个人认为这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血案。
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是个未满6周岁的小孩,X月X日下午放学回家,走在长兴岛南端偏僻的水泥大道上,被迎面开来的摩托车撞倒拖行11米。发生事故的水泥大道宽敞、平坦、笔直,当时道上并无其他任何车辆,只有放学的几个孩子走在路的一侧。如果以水泥大道中心线为参照,几个孩子就走在摩托车的左侧路面。当时摩托车的右侧既无车辆又无行人,如果不是驾车人心急车速快,这是绝对不会撞上孩子的。长兴岛警署和宝山区公安局在没有测定车速和考虑安全行驶的原则下认定小孩负全部责任,受害者家人对此责任认定极其不服,同时这结果也是受害者家人无法承受的。因为小孩住院治疗花费 了6万多元,出院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等同为植物人。这起交通事故让小孩家人及亲属花光了积蓄,变得一无所有。
困顿与焦虑让小孩父亲变得暴躁,他多次声称要砍杀肇事者家人,都是我同他的家人劝解他要相信法律,才得以平息他心中的怒火。可是今天开完庭,审判长却告诉我们说他无能为力,因为法院没有不采信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先例。
对此深感失望,因为我一直认为上海是中国法制的榜样,法官判案应当依据的是事实和法律,不是什么先例。想着当事人眼中的怒火,我感到害怕和担心,在此请求领导给予关注,希望法官对本案作出判决前,去事故现场看看。

此致
敬礼

律师: 刘XX



        写给领导的信,必须简短轭要,篇幅最好控制在两页之内。看着自己写给院长的信基本满足条件,也就放心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我对唐庆福兄弟说:“孩子这事,你们兄弟不要太心急,要相信法官。昨晚我写了一封信,准备寄给宝山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相信这些领导看了我写的信一定会关注我们这个事,法院应当会依法判决,所以你们在法院没给予答复前千万不要闹事,我准备今天就坐车回家,今后有什么事,电话联系。”

        临别时,我再三叮嘱唐庆福说:“不要心急,我离开后,不要弄什么乱子,遇见什么问题打电话给我。”

        上了宝山码头,我就立即将信寄出去了。回到家约一个星期,我就接到宝山区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我表明说他们会依法处理本案,叫我好好安慰受害者,电话中我也请他们去事故现场看看。

        没几天唐庆福就打电话来了,说法官通知他们去法院调解,要我马上到上海。我回应说调解我不必去了,只要他们觉得对方赔偿数额可以接受,签字就可以了,跑一转上海,开支要多很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此后宝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几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唐庆福收到赔偿款后的第一时间内就打了3000元给我,我很是高兴。

        在当时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无责任,受害者所受损害是难以得到救助的。这案件的顺利解决,还是要感谢审判长告诉我他的无奈。法官总是有很多的无奈,虽有法律规定,遇见强势的交警,法官也是不敢轻易否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遇见这些争议,法官往往以没有先例而予以规避,不作解答。

        这事总算解决,谢谢大家与我分享过往的经历,如果大家喜欢,今后将与你们分享几个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或几个骗局的破解,当然还有很多值得回味的案件,这些案件让我感受到做一个律师的乐趣,在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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