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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维权故事(四)
作者:刘永平  上传时间:2018-05-04 14:39:41

前情提要
        2000年刚出来做律师,这年4月帮助源口乡的村支书沈南在珠海打工的儿子处理其工伤纠纷。我、沈支书及其儿子沈化在“五一劳动节”过后,便一同前往珠海,暂住在老乡陈海的出租屋内。在与小沈工作的模具厂老板协商未果后,到市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调查,在漫长的等待中。一天由陈海的老乡陈兴国带着去中山市坦洲镇转转,回来后与陈海夫妇聊起陈兴国的职业“贼”......

       “还是做正当事稳当,过硬。老陈你到珠海这么多年,一直做些什么?”“我一直搞制衣,从制衣厂的工人做到主管,时间长了对制衣所有工序和成本核算都知道。去年还开了个制衣厂,前个月才倒闭。”“怎么倒闭了?”“主要是资金跟不上,垫付不了款项,只有关闭了。制衣是不愁定单的,可是接下定单后要垫付制作、下料等等费用。资金少,费用的开支都掐得紧紧的,掰着指头算着用。只要订货方货款拖欠十来天,我就承受不了,只好关闭了。”“你加工的都是一些低档货吧。”“不是的,我加工的是美国的品牌服装。”“这些服装很贵,利润很高吧。”“开厂赚的是血汗钱,没多大利润,服装的制作利润都细划到每颗扣子几厘钱。高档服装要求更高,针线密度,料子、尺寸等等都有详细的标准。制作时,稍有不慎就报废,如果工人不熟练,还会赔钱。赚钱的都是那些定做公司,这些公司在香港或美国都有自己的工厂,他们的工人在那边就是装装样,就有很高的工资。装样就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以表明这些服装是在香港制作的,这样他们这些服装就可卖高价了。”     

        周四无事,逛逛村庄。小河穿过村庄,河水清澈见底,水深约1米,河中多罗非鱼。溯河而上,有人垂钓。问之,才知鱼均是野生。如此多鱼,皆因村人不食。如此美味,当不放过,赤脚下河,东抓西摸,颇有收获,半晌不到,得鱼五只。烹美味,得好运,下午即收到市劳动局电话通知,告知工伤调查将会在一个月内进行,要求小沈在厂里等着。

       工伤认定之事已经落实,决定先回家,让小沈在珠海等待。

       回家一个多月,已经是7月初,接到小沈的电话,小沈说:“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厂方也将工伤认定书拿走了”。我说:“接着要做的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这事很简单,将表格填好就可。表格可向劳动局索要,怎么填写劳动局会告知的。”第二天上午,小沈又打电话过来,说:“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说劳动能力鉴定要厂方申请才可以。”我说:“你现在马上同工作人员说法律规定用工方或劳动者都有权利申请的”,隔了二十分钟左右,小沈又打电话过来说:“劳动局的人说他们的规定就是只有厂方可申请,刘律师还是你过来吧。”

        没办法,只好又匆匆赶往珠海,周六出发周日到达珠海。到珠海住处,陈海夫妇没回家,就他母亲和两个女儿在家。晚餐,很简单,只有一盘没几点油星的空心菜。坐车已经累了,肚子也很饿了,也没觉得菜有多难下咽。饭后,小沈说了一下工伤认定的经过,他说我走后半个月,珠海市劳动局的张辉到了模具厂,张辉找不到厂办公室,他就领张辉到了厂办公室。厂办公室李秘书同他一起带张辉去看出事的机床,事也凑巧,机床演示时又出问题了。看到这,张辉就与李秘书就进了厂办公室,一会儿张辉就离开了。此后过了一周,小沈就找到张辉问工伤认定的事情怎么样了?张辉却反问他,调查那天他人到哪去了。当时小沈感到很冤就对张辉说调查那天就是他带去办公室的,哪知张辉反而说他那天为何不介绍。这张辉真让人无语,既然要向小沈调查,为何不开口问问,反而怪罪小沈没表明身份。
 
        无论张辉说什么,工伤认定还是确认下来了。周一上午,我们整理好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资料交到张辉手中。张辉扫了一眼材料说:“你们的材料我不收,这事已经很明确。厂方说你们很难缠,不愿意同厂方协商解决纠纷。”我说:“这事从一开始我们就找厂方协商了,厂方根本不答理。”张辉说:“那你们再去找找厂方协商一下,我帮你们联系一下。”我们对张辉表示感谢,说下午就到工厂协商。


        到了工厂已经是中午12点了,厂长车一焕及李秘书没有在厂内。我们先到厂旁的小店叫了两碗快餐吃了,然后到厂旁那棵状如华盖的大荔枝树下休息。小沈说:“现在厂方愿意同我们协商,我们要求不高,看来这次准成。”我说:“解决了也好,跑来跑去太折磨人。”小沈说:“这模具厂已经伤了很多人了,此前受伤的人都没有得到赔偿。一个月前就有一个河南人上班时被机器切断了三根手指,他家的人也去市劳动局投诉,最后不知为何在处理过程中与车总打起来了,老板没伤着,河南人反而被派出所的人抓进去了。后来警察私下将河南仔放走了,河南仔人走后再也不敢找车一焕赔偿了。如果换着我得不到赔偿,我一定会再找这老板的麻烦。”我说:“要相信法律,要相信我,这老板有家有业跑不了,一定不要动用暴力。”

         等到下午三点,车一焕开车来了,下车进了厂房。我们立即跟进去,进了厂房,车一焕发现了我们,说:“你们想干什么?”我说:“市劳动局说你们愿意同我们协商解决小沈工伤赔偿之事,所以我们过来了。”车一焕说:“有什么可协商的”。然后伸出食指,指着我说:“没有什么可协商的,你算什么律师,就是一个讨债的。”接着他冲上来,就用两手推我,边推边说:“谁叫你进我的厂,你给出去。”我当时愤怒到了极点,真想给他一拳,强忍愤怒说:“你算是什么老板,出了事不愿意承担责任,给我滚出中国。”,我拖着小沈离开了厂房,车一焕还在后面骂骂咧咧。出了厂房,小沈说:“刘律师你不拉着我,我今天就动手打他,不要他赔钱了。”我说:“动手打他,正合他心意。打轻了,我们就会像河南仔那样灰溜溜地走。打重了,抓起来坐牢更不划算。他越这样,我们越要坚持到底,就当打鬼子,持久战。”我们回到住处,晚上是一盘没有油星的茄子。此后的日子我们的中餐和晚餐轮换着吃没有油星的空心菜和茄子,晚上睡在半遮的阳台上接受蚊虫叮咬和酷暑煮熬。

        周二,早早到了珠海市劳动局。找到张辉,对他说厂方根本不愿意调解,希望劳动局能接受我们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张辉说劳动局不受理工人的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不是明明写着用人单位和劳动都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说劳动局为何不依据法律的规定,张辉说局里有规定不接受劳动者的申请。看来是无法同张辉沟通了,拉着小沈走出了张辉的办公室,找到劳动仲裁委的陈主任,我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什么你们这不同意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陈主任简要的问了一下事情原委,我们如实的告知。陈主任就说:“事故单位是外资企业,通常是要求企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珠海市劳动局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此前有个外资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此事故我们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事后该外资企业到处投诉劳动局,此后外资企业的工伤事故我们都不接受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说:“这不违法了吗?”陈主任笑笑说:“这没办法,为招商引资开绿灯。”,原来这绿灯是以损害劳动者利益为前提(按注:只有国强,老百姓才有尊严,如今这种事一去不回了)。我说:“如果对方不申请,那小沈这工伤就不用赔了。’’陈主任说:“我帮你们打个电话给厂方。”陈主任打通厂方的电话,要求厂方为小沈做劳动能力鉴定。厂方答应周五就送材料过来,只有等周五了。走出劳动局大门,小沈问:“为何不找司法鉴定机关的法医做鉴定?”我说:“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只采信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医出具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

        回到住处,继续吃空心菜和茄子,睡阳台。熬到周五,早上匆忙赶到陈主任的办公室。陈主任见我们来了,马上打电话给厂方,厂方说他们没时间。我于是将工伤认定的经历向陈主任讲叙了一遍,然后说这厂方是不可能自愿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陈主任听后很愤慨,马上抓起电话打给厂方说:“如果你们不愿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局将接受劳动者的申请。”,厂方听后表示下周三一定会来。陈主任放下电话后,对我们说一定会作出这个劳动能力鉴定的,我们千恩万谢地走出了陈主任的办公室。

        劳动能力鉴定的事确定下来,我准备离开珠海回家。因小沈的大拇指上节截去,对照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估计是七级伤残,于是我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给小沈让其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后送交劳动仲裁委员会。

        回到家后的周三,打电话给小沈问其情况怎么样。小沈说厂李秘书来了,可是她没带章。劳动能力鉴定不了,劳动局每周三接受一次材料,只有等下星期三了。到了下周三材料弄好了,可是活体检查还要等一个星期。不知隔了多久,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终于作出来了。果然是七级伤残,小沈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

        11月初接到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在11月中旬的早上9点,地点在珠海市前山区。开庭之日早早赶到前山区仲裁庭,仲裁员是张辉,张辉见我们很惊鄂,就说今天这案子由他处理,如果我们有意见可申请回避。要是有猫腻,换谁都一样,我们表示没意见。开庭时间到了,厂方的人没出现,张辉让我们等半个小时。到了9点半,厂方还是没来人,张辉就拔打厂方的电话,电话中厂方说忘记开庭时间了,问是否能改日开庭。张辉于是问我们是否同意对方的请求,我们认为这完全是忽悠人,不同意厂方延迟开庭的要求,为此劳动仲裁委员会缺席审理本案,12月初小沈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该裁决书裁定厂方支付小沈各种赔偿款共计3.5万元。
 
        2001年1月我们接到法院电话,告知我们厂方已经就我们的工伤赔偿案起诉到珠海市前山区法院,法院定在2001年3月初的周一开庭。审理我们案件的是一个约四十来岁的陈姓男法官,厂方参加庭审的是李秘书及一个张姓女律师。庭审争议焦点是伤残赔偿应适用何种标准,厂方主张适用区县的低标准,我方主张选用市区高标准。双方陈述理由后,陈法官表示支持我方意见,认为赔偿标准应当参照市区标准,要求双方调解结案。为尽快解决纠纷,我方同意协商解决,最后双方达成赔偿3.2万元解决纠纷的意向。我方要求在厂方支付款项时才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李秘书表示要周五上午才可支付款项。厂方已经欺骗我们多次,我们表示不相信厂方的承诺,陈法官要求我们相信厂方。

        周五上午,在陈法官的办公室,没等多久李秘书及张律师就来了。李秘书一进门就说厂长到香港了,款没法汇到,要我们再等半个月。我说:“不要骗人了,现在通过银行汇款,就是在欧洲也要不了四天。”陈法官对我们的遭遇已经非常同情,这次他表现得异常愤怒,对李秘书说:“你是不是中国人?是想让中国人下跪吗?(前不久珠海工厂发生了韩国老板让中国民工下跪的事件)如果你们厂方不愿意调解,我现在就判决。”李秘书转身想走,张律师拉住了她,劝她同我们调解,最后厂方保证在下周二付款。

        走出陈法官的办公室,张律师对我挥挥手,我走上前,张律师说:“刘律师,这个案件来回这么多趟,一定花费不少吧。”我笑了笑说:“没什么花费,来回一趟差旅费不超过200元。吃住在老乡的出租房,每天中午吃空心菜,晚上吃茄子,睡在阳台上,这用不了多少钱。”张律师很是惊讶,说:“在珠海最便宜的旅店每天都要100元,这么热还睡在阳台上,唉......

        到了周二,厂方如期支付了款项,我也得到了3000元的律师服务费。3000元相当于在政府上班的9个月工资,很是高兴,花费了1300元买了一台摩托罗拉手机送给妻子。至今我换了多少台手机,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这台手机是我最大方的一次。

        珠海一行虽然艰辛,但比之我此后所办的案子也算不了什么,因为珠海市劳动局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坚守了法律的信仰,办案中没有感受到来自于他们一方的阻碍。珠海一行,记录就此结束,随之让我感受深刻的是上海之行,此行将有所不同,我将为大家继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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