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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有据有力 重伤判缓刑
作者:杜晓秋  上传时间:2018-01-17 10:05:38
 辩护有据有力  重伤判缓刑

 

公诉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杜晓秋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20174月7日,Z某、H某伙同他人在某写字楼19楼办公室,为勒索债务,使用拳打脚踢殴打被害人S某,并采用其他体罚方式体罚被害人,后经鉴定,S某伤情为重伤二级(脾脏摘除)。

辩护要点:一、本案系受害人借款逾期不还款,处理不当引发的纠纷,反映出Z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

二、Z某系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对其可从轻处罚。

三、Z某委托亲属对S某进行了高额赔偿,显示Z某悔罪彻底,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孙S某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

四、本案对谁造成孙S某重伤结果,证据尚不明确,尚不能确定Z某的具体作用地位。请求法庭从轻处罚Z某。同时请法庭考虑到S某吸毒者的身体状况与重伤结果具有一定联系。

五、Z某属于初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家庭情况特殊,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应缓刑。

裁判结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结合本案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归案后表现。判处Z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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