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你听到的:薇娅偷逃税了。
律师分析:薇娅实际控制多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薇娅个人为平台或者商家提供商务推广等服务,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其获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常情况下,平台或者商家支付薇娅劳务报酬时,应当为其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薇娅应当向平台交付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薇娅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预征率为20%—40%,按照薇娅的收入是直接适用40%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按45%计算),那么她采取隐匿收入方式就直接逃避纳税40%。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薇娅通过名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就可以将劳务报酬所得(40%)变为经营所得(35%)【转换】。
然而,更重要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实际税率在5%以下,那么薇娅的“税率”就从35%又变为了5%。
薇娅这样操作直接逃避纳税35%以上。网络主播采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逃避纳税已经成为了如今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律师告诫:网络主播等高收入群体存在一定涉税风险,需在事前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依法纳税,并及时核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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