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律所动态>上首业绩 │ 我所被指定担任云南证券交易中心管理人
上首业绩 │ 我所被指定担任云南证券交易中心管理人
作者:  上传时间:2021-09-18 10:24:20
 

我所被指定担任云南证券交易中心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规定》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定,我所正式进入云南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21年9月,我所受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所担任云南证券交易中心管理人。管理人由我所普官秀、杜晓秋、管茂林、姚昌伟、杨炜艳律师组成,指定普官秀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我所及我所破产管理团队将不负使命,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以厚德诚信 专业卓越的态度做好案件中的每一件小事。
 

版权所有: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2017-2018 网站备案信息:滇ICP备17006605号-1
法律咨询电话:0871-67360355 电子邮箱:2309343397@qq.com  云南律师事务所排名
技术支持:昆明创轩科技